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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茶叶过度包装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天天最资讯丨

  为有效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5月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了一批茶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推动简约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助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商丘市睢阳区武星茶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3年6月20日,商丘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睢阳区武星茶店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对该店销售的“武夷星金骏眉”茶叶产品进行抽查,经测算,该批茶叶包装空隙率达到76.7%,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空隙率≤45%”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商丘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武夷星金骏眉”茶叶,并将违法线索移送至茶叶礼盒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该茶叶。

  案例二:商丘市睢阳区和泉茶叶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3年6月20日,商丘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睢阳区和泉茶叶店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对该店销售的“华祥苑国缤茶(大红袍)”茶叶产品进行抽查,经测算,该批茶叶包装空隙率达到84.7%,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空隙率≤45%”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商丘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华祥苑国缤茶(大红袍)”,并将违法线索移送至茶叶礼盒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该茶叶。

  案例三:焦作市解放区大高山茗茶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3年7月4日,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解放区大高山茗茶商行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对该店销售标价368元/盒的“普洱熟茶”进行抽查。该茶叶礼盒的外包装盒成本为88元/盒,包装成本为茶叶销售价格的23.9%,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20%”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普洱熟茶”,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茶叶礼盒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四:焦作市解放区玖福茗舍茶叶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3年7月4日,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解放区玖福茗舍茶叶商行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对该店销售高级木盒包装的“聚龙会”三十年祁红老茶进行抽查,经测算,该批茶叶包装空隙率达到96.01%,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空隙率≤45%”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聚龙会”三十年祁红老茶,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茶叶礼盒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五:周口市开发区有滋有味中式茶餐文化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3年5月16日,周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周口市开发区有滋有味中式茶餐文化馆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对该店销售的“野怪”金骏眉茶叶进行抽查,经测算,该批茶叶包装空隙率达到65%,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空隙率≤45%”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周口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野怪”金骏眉茶叶。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六:南阳市邓州市杨某某副食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3年7月4日,南阳市邓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邓州市杨某某副食店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对该店销售的“信阳毛尖”“双潭茶叶铁观音”“双潭茶叶茉莉花”茶叶进行抽查。经测算,该批茶叶包装空隙率达81.2%,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空隙率≤45%”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南阳市邓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信阳毛尖、双潭铁观音、双潭茉莉花”等茶叶。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